兰州亮化的功能性是指在道路景观亮化设计过程中, 为保证市民视觉的清晰而提供的必要照度, 建立引导视觉的灯光识别系统, 提高夜间道路行人活动的安全性, 运用不同类型的灯光完成功能性的照明任务, 是亮化设计中所遵循的.基本的原则。在设计过程中必须严格参照国家照明标准中的亮度水平和眩光的合理控制参数, 满足视觉功效。灯光亮度的分布与色彩的配合影响着城市夜环境给人的舒适性, 是以满足人的基本功能需求为前提而进行的设计。
1、可持续发展原则
我国是一个能源紧缺的国家, 在城市道路照明的设计与运行中, 要充分考虑节能问题,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若使景观亮化设计能够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关键在于如何解决城市照明与城市能源消耗之间的矛盾关系, 使节能思想贯穿于道路景观亮化设计的全过程中。因此, 我们在实际设计过程中, 既要充分考虑当前城市道路的亮化照明需求, 又要有前瞻性地考虑未来城市的发展。
2、艺术性原则
亮化设计中艺术性的展现则是与灯光的形态、方向及动态效果息息相关。道路沿线景观作为夜间亮化设计的载体, 为灯光的设计布置提供了表现空间。创造性的运用灯光的变化塑造夜间景观的视觉艺术风貌, 通过控制亮度塑造出空间感, 控制不同强弱程度的灯光色彩, 以综合整体调控景观的饱和度、色调等色彩的其他相关影响因素等。.后, 通过明暗虚实的对比, 体现出夜间环境中景观元素的各个不同层次, 塑造出与白天完全不同的艺术效果, 营造符合城市各区域特色的环境氛围, 给人一种绚丽的都市照明与艺术相融合的视觉享受。
3、人文性原则
城市夜间景观的塑造需要体现出其自身的地域特征, 反映当地的人文特色。每座城市都有自己长期发展后形成的自身文化, 有着各自特殊的发展背景, 因此在城市的道路景观亮化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到所设计城市中历史的、现代的以及潜在的文化元素, 以此烘托出城市的文化底蕴与内涵。掌握城市的特征, 研究城市与各局部空间的关系, 在亮化设计中赋予景观不同的形态展现, 构建亮化设计的总体思路与发展方向, 让人们.大程度地感受到所处城市的独特的韵味。